作者:张明英

内容简介:

婚恋中不仅有温暖,也有风险,我们该如何保护自身财产权益?作者根据多年执业经验,将人们常犯的错误,统统揪出来及时解除疑问,教你避坑防雷。恋爱期间要注意什么?彩礼嫁妆如何处理?婚前财产如何认定?婚内出轨如何应对?离婚如何争取利益最大化?孩子抚养如何认定?遭遇家暴如何取证自我保护?等等问题,都将在本书里找到答案。会在婚姻中保护自身财产权益,这些法律常识一定要读透!

试读

分手后可以追回恋爱期间的开销吗

大家对恋爱的期许是美好的,想要通过恋爱寻找到那个共度一生的人,但爱情玄之又玄,并非一次就能遇到对的人,恋爱与分手,就成了年轻男女社交中的关键词。年轻人交往总要吃饭、购物、旅行,免不了花一些钱,一旦恋情结束,有人念起那些频繁的花销就有些愤愤不平,就想要追回,但由于立场不同,有可能引发争执。

这里的开销具体是指双方在恋爱期间为彼此的生活开支,例如:娱乐的支出,给对方购买衣物、首饰的支出等。

案例

小张(男)和小马(女)是一对情侣。两人恋爱期间,小张多次为小马购买礼物、衣物,还几乎每天为小马叫外卖。后来,两人因性格不合分手,小张觉得自己产生了损失,立即将小马诉至法院,要求小马归还两人恋爱期间的开销,共计10余万元。小马辩称,这些钱是两人恋爱期间发生的花销,她也给对方买过东西,这是双方为维持良好恋爱关系所付出的代价,小张的开销应属于赠与。

最终,法院认为小张在恋爱期间为小马的开销,属于赠与行为,判决驳回了小张的诉讼请求。

律师说法

恋爱期间,一方给另一方赠送金钱或礼物,为对方支出开销,另一方接受。如果双方没有特殊的约定,款项转账或者礼物送达后,赠与合同就履行完毕了,赠与人不能撤销。

因此恋爱期间,无论是生活开支,还是款项的往来或者物品的赠与,一旦被认定为赠与,就不能要求返还。

而双方恋爱期间的消费,比如吃饭、游玩、住宿、娱乐等花费,法律一般倾向于认定为恋爱期间的双方共同消费,一般也不会支持另一方返还。

—问题拓展—

如果一方为另一方购买了巨额的首饰,分手后是否可以要求返还呢?

那要分析首饰的购买时间,是否带有纪念意义或具有彩礼性质。如果是在特殊日子,例如情人节、对方生日购买的礼物,一般认定为赠与;如果是彩礼性质的,则根据彩礼相关的法律规定确定是否应该返还。

相关法条

《民法典》

第六百五十七条 【赠与合同的概念】

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。

第六百五十八条 【赠与的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】

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。

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、扶贫、助残等公益、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,不适用前款规定。
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[以下简称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]

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:

(一)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;

(二)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;

(三)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。

适用前款第二项、第三项的规定,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。

恋爱期间的贵重礼物,分手后能要回吗

中国人有互赠礼物表达心意的传统,《礼记·曲礼上》中说:“ 礼尚往来,往而不来,非礼也,来而不往,亦非礼也。”

“礼物”,也就是人们表达祝福、祝愿或体现友谊的物品,是送礼者向接受者传递信息、感情和愿望的载体。

情侣更是把给对方送礼物当成一件很重要的事情。但不管一束花、一块表,还是一辆车,无论多么贵重,它们本质上都是礼物。

案例

32岁的肖鑫,是一家企业的部门经理。五年前,她遇到了48岁的黄先生,对方人生阅历丰富,见多识广,眼界开阔,肖鑫立刻被黄先生吸引,两人很快建立了恋爱关系。

黄先生虽然白手起家,却积累了可观的财富。在相恋的五年里,黄先生送出了150万元现金和一块价值10多万元的金表。双方分手后,黄先生要求肖鑫归还这些大额礼物。

但是肖鑫认为自己为黄先生付出了五年青春,已经错过了适婚年龄,坚决不退还这些礼物。但她万万没想到,对方一纸诉状将她告到法院,要求归还。那么,黄先生能否成功拿回这些贵重的礼物呢?

律师说法

上述案例涉及了法律上的赠与合同。

有人可能会问,男朋友送自己礼物的时候怎么可能签合同呢?这么想对合同的理解就太狭隘了。法律规定,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、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。所以,只要男方有意送礼物,女方也有意收下,甚至不用说出口,只要双方同意,赠与合同就成立了。

那么,已经送出去的礼物,分手时需要归还吗?

答案是不需要。

合同成立后,男方不想送的可以不送,但是赠与人必须在礼物交付给受赠人之前反悔。恋爱期间,男方将礼物送给女方后,此时赠与合同已经成立,权利已经转移,这时候男方就不能再反悔取回礼物了。

相关法条

《民法典》

第四百六十九条 【合同形式】

当事人订立合同,可以采用书面形式、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。

书面形式是合同书、信件、电报、电传、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。

以电子数据交换、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,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,视为书面形式。

第六百五十七条 【赠与合同的概念】

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。

第六百五十八条 【赠与的任意撤销及限制】

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。

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、扶贫、助残等公益、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,不适用前款规定。

书评:

《人人都该懂点婚姻法》是作者张明英基于自己的亲身经历,结合自己长期的法律实践,为普通读者讲解婚姻法的一本入门读物。这本书不仅语言简明易懂,内容通俗易懂,还涵盖了很多实际问题,可以帮助普通读者了解婚姻法的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。

作者通过一些具体、生动的案例和实际操作,让读者了解了婚姻法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和实际效果。例如,她讲述了婚姻财产、家庭暴力、离婚等问题,阐述了什么情况下需要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,以及应该如何采取这些法律手段。

除了内容的简单易懂之外,《人人都该懂点婚姻法》的另一个优点是实用性。本书不仅解决了大多数普通读者的一些常见问题,而且还提供了一些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。这使得读者不仅能够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,还能够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加以维护。

总之,《人人都该懂点婚姻法》是一本非常实用的书籍,适合广大公众阅读。她的讲解简单明了,内容涵盖面广,有助于读者全面了解婚姻法的相关知识,避免因为不懂法律而让自己陷入不必要的困境,是一本非常有价值的读物。

声明:80616仅为VPS促销信息分享平台,所有商家的最终归宿都是倒闭或跑路,也许是明天,也许是百年之后。请网友自行斟酌决定是否购买,风险自负。唯有数据勤备份方可万无一失。